February 5, 2006

會這樣的,請舉手

無敵貓玲玲在大年初六請吃素春酒,咖哩牛肉超好吃,德國馬鈴薯沙拉超好吃,而且把天神來了玩成春神來了,這裡有寫,大家自己去看。

大概是氣氛太感人,我當場就告解,誠實告訴大家,我其實不太會爬樓梯,常常爬到一半會跌倒,整個人Orz起來,原因是我會突然忘記,我這次該踩一格還是二格,腦子還在猶豫時,可是腳的動作沒有辦法停,所以就會踩成一格半,一旦踩空,就要用良好的平衡感才能處於不跌之地。對啦,其實也有小跌過幾次,不過打雜妹哲學就是,只要跌倒時沒有人看到,就不算曾經跌倒過.

就在一群人面露不可思議神情時,只有果天神說,對對對,他也會,不過他比較常發生在下樓梯時,所以他下樓梯一定要握著扶手,上回就是因為踩空一階,所以背痛了一個月。可是這麼可憐的事情,居然沒有人同情,在場引來一陣狂笑,哎,天神,誰是朋友,誰是敵人,這回您該清楚了吧?

其實那不能算是一種恍神,應該是一種節奏感的迷失,對對對,沒錯,就是這樣.

那也可以是種距離感的失衡,腦中對距離的感覺突然不同於腳下對距離的感覺,就突然舉步維艱了,對對對,是這樣沒錯.

我們愈是說對對對,別人愈是不能理解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反而更加好奇,只不過是上下樓梯而已,也不就是很會跌倒而己,這算是那門子的特異功能,又,為何一群人中間,只有我們二個人會這樣,一定有什麼共通處。

想來想去,一定是因為我們二個都是路癡,路癡就算連直線上下樓梯都要展現一下行路難,難如上青天的本領。啪老大說,這一定是因為腦海中管交通的存放在同一區塊,恰巧我們這一塊都比較弱。

是這樣的嗎?我馬上打電話給另一個路癡指數破表,每逢新路必迷路的,就連舊路也照迷不誤的好姐妹金熱鬧。正在與二個女兒玩摔角的她,一聽到我的疑問就哈哈哈哈地大笑,說會耶會耶,就是那個光,然後還買一送一地說,有時候爬得太專心,還會過家門而不入耶。(我其實沒有要問這個的…,不過,新春跳樓大拍賣,買一送一,我如果有事上頂樓,下樓時會覺得自己家好陌生,還曾經因為認不出來,而繼續往下走。)

這倒底是一個結論還是一個問題的開端呢,三個路癡取樣太少,實在不能解開我心中的困惑,所以是路癡的請舉手,是路癡,又常在上下樓梯時失去距離感的請舉雙手。

如果舉手的人太少,嘲笑的人太多,那麼只能說,哎,我們神的境界,他們人是不會懂的,是吧,果天神!

由 sayhello 發表於 7:55 PM | 迴響 (23) | 引用

February 1, 2006

年前幾件事

以貌取機地買了新手機,結果當然不會用;賣酒人家的殷勤款待及無賴酒客賴著不走的惡形惡狀;還有被所有人都遺忘的高中同學你到底是誰?

之一 手機無限好 只是我頭昏 

這件事真難以啟齒. 在狂罵了手機華麗不實,引來一堆同路人精神支援沒多久的沒多久以前,我就在一時精神耗弱的情況下,花了比我預算高出三倍的價錢,買了諾基亞6111的手機一隻,果然是個花錢不眨眼,購物不理智的愚蠢狠角色啊!

當然,我也可以說這麼不理智的購買行動是對工作太忙碌的自己小小的犒賞,我在三秒鐘內下了決心,只看了圖片後說,啊,就是這隻啦,對於這隻手機的功能一無所悉,重點就是,我買了一隻聽說很棒的新手機.新的手機哦!!如果中間人拿了另外一款機子來呼攏我,我也不會知道的,不過,大家交朋友貴在真心,如果因為笨被騙,那也就不值得被同情。

回家後研究了一個晚上,還是只會接與收.手機有紅外線及藍芽功能,聽說可以聽MP3,還可以錄音錄影什麼都可以,非常先進。但是問題又來了,我的電腦很陽春,只能跟傳輸線做朋友而己。甚至在某天看我同事用電話時才恍然大誤,原來,我不必把滑蓋打開就可以接聽了耶!!

我拍了些照片放在手機裡,但是我到底要怎麼辦,才能讓手機裡的照片重見光明,又,我要怎麼樣才能用手機聽音樂,雖然我知道有說明書這種東西,但是我常常看不懂說明書在說明什麼,好吧,這篇文章,我已經從頭到尾都在罵自己笨了,這麼低姿態,希望能換來好心網友耐心教導,雖然我其實沒有那麼笨。

之二 賣酒的風情好 比酒更迷人

前不久,同事帶我去一個喝啤酒很便宜的地方,建國啤酒廠,五百cc生啤酒才五十元台幣而已,五十元就可以消磨一個晚上,真划算。

幾個人談興正濃,十一點了,店要打烊了,費玉清的晚安曲開始唱了起來,唱了一遍,全場還是鬧烘烘的,唱了二遍,沒有人起身,唱到第三遍,大家還是各聊各的,完全不理會這種溫柔的暗示。於是熄燈了,頂上大燈都給關了,坐我隔壁的好心同事問我,我們會不會太不識相了,雖然我心裡也這麼認為,但是一看到另一桌的客人居然還拿回一瓶啤酒,就覺得真是誰怕誰啊,而且覺得真好玩,一屋子的客人臉皮一樣厚,真不知道店家要怎麼趕人。

既然費玉清的歌聲無效,大燈齊滅也無效,店家索性關了音樂開啟燈光,剛剛就當做夢一場,啤酒繼續賣,大山繼續砍。店經理走了過來,我們才正要開口道歉,沒想到他一臉歹勢地跟我們說不好意思,因為同仁們一定要在半夜一點下班,所以請大家合作,在十二點半前務必離場,如果大家意猶未盡,戶外有些桌椅,可以續攤,想上廁所的人,可以沿著大門出去,經過警衛室,怎麼轉怎麼繞就可以完成人生解放大業,己經到到休息時間,逐客令下地如此委婉,怕我們聊地不夠愉快,憋地太辛苦,實在是太貼心,太可愛了。我當場忍不住就愛上建國啤酒廠,並且為一屋子的無賴酒客,一皮天下無難事,所以來來來,再來乾一杯啦。

之三 幽靈同學

最近高中同學連絡地很勤快,從固定班底的聚會到把親朋好友拉拉拉進來,一次都可以約個十幾個人,把餐廳給掀了頂。

同學拿出一張高二時的全班大合照,我們在校門口露出青春無敵的微笑,雖然大家看著照片比對現在,相互讚美時間善待了我們,但是其實我們都知道,歲月的力量是很驚人的,不變是因為混合了記憶與現實,記憶中的是永遠不會老的。

同學指著在最左邊中間的一個女生,問我記不記得她的名字,我不太擅長記初識者的臉孔,但是我非常會記憶多年前隔壁班同學,甚至小學同學的姓名與長相,一旦這些人走進了我的記憶後,我就不太會遺忘。我的某高中同學,嫁給了我在國中國小時從未曾同班過的同學,我回家翻閱了畢業記念冊,發現我記得他的樣子,以致於被嘲笑,中學時都沒讀書,都在看男生,真是天地良心啊。

可是我居然完全不記得這個高二時跟我同班的女生是誰,我彷彿記得她的臉,但是忘了她的名字,更別說她做過什麼事,跟我說過什麼話。一個傳一個,一桌人沒有人想起她是誰,只覺面善。說真的,如果不是在座的人都持有那張照片的話,我們可能真會覺得那是張靈異照片,出現了不該出現另一個世界的朋友。

回家後,這個幽靈同學困擾我好久,我們高中時被規定一律住在學校裡,每天二十四小時在一起,於是交友圈子會出現,坐你隔壁的,跟你同寢室的,或是跟你同餐桌吃飯的,同學之間的互動非常密切。學校又小,一個年級才四班,多年後,我們還常常談論起其他班的同學,所以我實在無法想像居然有人會被這樣徹底遺忘,十幾個人裡,一定有人跟她同寢室,一定有人跟她同桌用餐,一定有人跟她分享過喜怒哀樂,可是居然沒有人記得她的芳名,這個人存在照片裡,卻不存在我們任何一個人的記憶中,她是誰?她到底是誰?

太令我震驚了,有些曾經要好的同學,後來斷了連絡,雖然在聚會裡缺席,卻不曾在我們的話題裡缺席,我們互相探問,這個人到底去了那裡,有些人這樣讓我們想念,但卻有一個人,曾經微弱地存在著,我們一定不曾喜歡她,我們也不可能討厭她。同學一場,卻被所有人給忘懷,這個人到底曾經用什麼方式存在於我們之間,這個揮之不去的疑問,現在變成了我遺忘她的懲罰,讓我就這樣再也忘不了她。

由 sayhello 發表於 2:05 AM | 迴響 (13) | 引用